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接到市民投诉,称其定制的某品牌的铝合金门窗玻璃爆裂,经营者却为其免费更换。经工作人员的调解,商家为张女士免费更换了玻璃。
投诉虽然解决了,但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却发现了这个“品牌”另有蹊跷。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
执法人员发现,周边竟然有多家宣传自己为“铝合金门窗”的厂家:墨盾门窗系统、帕森特门窗、米基尔系统门窗、博圣莱门窗、维利希铝合金等等。这些生产厂家位于城郊,厂房面积较大。
厂家将铝合金材料销售给南京市各家铝合金门窗店,某些门窗店也会在门头挂上“”字样;厂家也会直接为房地产项目或者个人用户定制。
此外,还有宣传设备、标准、人才……总之,就是让消费者认为,这个产品真的是的。
经过调查,以上这些公司均真实存在,但注册地无一例外均为,而这些公司的注册者,全部是经营者,既没有股东,也没有资本。而经营者本人或者通过亲戚朋友,在注册一家公司,注册的这家公司再授权的公司运营。这些经营者在注册一家公司,只需花费数千元。
由此可见,产品上标明的所谓公司真实存在,但只是名称中含有“”二字,注册地为,公司创办者为经营者,和并无关联。通过现场检查和询问,也没有设备、人才……
而宣传彩页中的外国人物形象,是这些经营者从网络上随便找的。至于说品质,那只是经营者自己宣传,并没有严格的标准可言。
这些经营者,通过这样的套,把自己打造成为品牌,实际是“假洋鬼子”,对消费者造成了。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的商业宣传,、消费者。”《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的内容,不得、消费者。”
这些“门窗”的经营者普遍存在虚假宣传,已经涉嫌违法。即使经营者标示的这家企业信息是真实的,如果是引人的商业宣传,同样涉嫌违法。
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前期的侦办,已经认定其中一家铝合金门窗企业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责令经营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00000元的罚款。
被处罚的门窗经营者告诉执法人员,像这样的行业现象,在许多地方都普遍存在。他也正是看到大家都这么做,自己也用这种方法开展经营活动,而且自从打着“”旗号,生意也好了很多。部分消费者存在心理和崇洋心理,再加上识别能力有限,在一定程度上了这种“假洋鬼子”的泛滥。
这种不正当经营行为,既了消费者,也给其他经营的企业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做梦洗头“假洋鬼子”的做法虽然在短时间内,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好处,但这种缺乏诚信的行为,给企业打造了一个极其不稳固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搭建的企业信誉,说不定就会一夜之间轰然倒塌。
企业经营者应当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全社会应当共同打造良好的营商,让守法者得益,让失信者难行。(供稿: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