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
新型墙体材料系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的非粘土墙体材料。财政部、国家发展委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公布了具体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新型墙材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征收的专门用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事业的性基金,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设工程,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设单位和其他使用者,均应当缴纳新型墙材基金。
国家和省现行政策法规主要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委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7]77号)。
此次发布的通知是落实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为企业减费约2000亿元承诺的举措之一。通知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性基金管理有关,对公布取消、调整或减免的性基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执行。此项举措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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