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泰宁县城东五谷幼儿园大门、围墙等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泰发改以【2015】6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泰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泰宁县教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泰宁县城东五谷幼儿园大门、围墙等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泰发改以【2015】63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泰宁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泰宁县教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县城东五谷幼儿园大门、围墙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4.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7〕10号文件相关,被列入施工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5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有关行政部门管理系统实行信息登记。
3.7.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或市政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上季度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上季度(2016年第4季度)企业季度信用评价信息。
3.9.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7日(公休日、节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 至17 时30分(时间,下同),到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资料,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为13%~15%(含13%不含15%)
6.3.投标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人从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金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泰宁县城东五谷幼儿园大门、围墙等基础设施工程投标金”(项目名称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投标报名号、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7日9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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