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信不立。诚信的人,古之往来皆为人不齿。就如那些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人们形象的给
近年来,随着执行力度不断加大,“老赖”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失信更是如悬头之剑,让“老赖”不安。被出入境、在征信系统里被记录、被不断…以中山第一法院为例,2018年,就有23154名“老赖”被失信。如此强大的力度,彰显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意志和决心。
每天奔波在执行上的法院们,除了要面对狡猾的“老赖”,有一种“赖”更为无奈:那就是拒不协助执行之“赖”。
拒不协助执行,有时候真的很可恶,让执行工作瞬间陷入僵局。而且,太多太多这样的实例。比如7月5日这件执行案件:
法院在执行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的被执行人中山市圣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列案时,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两处抵押物。
大家可能想,查封了就卖呗,卖了就快点儿支付给债权人呗,这不就完了么?执行工作,如果那么容易,就不难了。
但有些人就是对法律置若罔闻。比如这家灯饰公司,执行现场公告和释法前后整整8次,就是当眼前空,耳边风。
《民事诉讼法》114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包括其它负有协助义务的主体),接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协助执行的,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
◆ 《民事诉讼法》115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期限为15日以下。
完成以上步骤的用户可以现场抽一次(100%中),领取品一份,更有机会获得魏优旃千元礼品,先到先得。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