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惠安县一劳动密集型企业因存在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人民币8800元的处罚。日前,大队监督人员在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检查过程中发现,福建省书龙童装有限公司未设置疏散标志灯、应急照配置不足且室内消火栓无消防水枪和消防水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迅速拍照取证,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企业存在消防设施配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大队依法给予该企业88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整改。此外,大队监督人员还对该企业责任人进行了教育,并现场指导其整改火灾隐患。目前,该企业已经接受了纹身的忌讳和讲究处罚,并表示一定深刻吸取教训,立即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同时加强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单位消防安全。(黄阿兰吴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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