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名称:市委机关幼儿园
采购人地址:市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诚博远()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海淀区复兴29号翠微广场A座1010室
采购代理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010-88239041-8016
3、招标编号:CZB-051482
4、采购内容:
5、采购用途:市委机关幼儿园新建幼儿园食堂
6、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八章
7、招标项目的性质:采购项目
8、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9、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即: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规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具备制造、销售、安装厨房设备能力的生产厂家且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并运行良好。
(3)投标人须具有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每套(现金),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市海淀区复兴29号翠微广场A座1010室
1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1日下午14时00分
13、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1日下午14时00分
开标地点:市海淀区复兴29号翠微广场A座1010室
14、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5、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市燃气及燃气用具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华诚博远()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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