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公告
李嘉鹏、袁玉欢、袁嫦欢、何满潮、佛山市伊莎贝尔卫浴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16)粤0104民初7697号原告朱健鹏诉被告李嘉鹏、袁玉欢、袁嫦欢、何满潮、佛山市伊莎贝尔卫浴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你们)目前无法送达(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向你(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应诉材料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借款300000元;被告清付借款利息56400元;五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你们)的答辩期为送达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6年10月12日10时00分在本院(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一号)22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O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审:肖汉 电话:
送 达 员: 罗林电话:83009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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